从谷歌在美国的口号看学术与生活的差异

美国谷歌公司有个口号,“不作恶”,或者“不要邪恶”。这样的话,在生活中大家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,随口就说,感觉很正常。

但是在学术上,定义“恶”或者“邪恶”,是非常头疼的事情。道可道,非常道,名可名,非常名。这些概念的含义,经常变来变去,没有办法用定义固定下来。

直接定义困难的概念,可以间接定义,走一条捷径。如果可以定义“善”和“正义”,“恶”和“邪恶”作为其反面即可。“善”和“正义”的定义也不是容易处理的,一定要做的话,总是有方法的,增加几个设定,先定义出来,以后慢慢改。

一直到现在,学术上对于这些概念的定义都很难,找不到各方都能满意的方案,实际上也没有。能用的概念先用起来,需要改的时候就改,能定义的就定义,不能定义的先放着。

生活和学术相比,就显得自由宽松多了。学术中需要讨论的事,生活中根本不需要讨论。像学术上可以讨论能几次踏入同一条河流,生活中不管踏入多少次,都是同一条河。学术上可以讨论飞矢不动,白马非马,生活中并不讨论。如果有人硬要讨论的话,人们会觉得他们精神有问题,就会远离他们。

学术上的电车困境,人们觉得很困难,几乎无法选择,因为不愿意承担责任。但是在生活中的两难抉择,人类已经做了几千年,几万年。况且在生活中,也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你思考,都是要很快切实解决眼前问题。

也有生活中比较想当然的事,事实并不如此。“一尺之棰,日取其半,万世不竭”。生活中不觉得有问题,很有道理。但是,如果真的要去取的话,很快就竭了。有多快呢,不超过两个月。每天取一半,取着取着,有一天忽然发现,剩下的一半找不到了,不见了,凭空消失了。消失就是竭,人们想象中的万世,其实还不到两个月。

回到美国谷歌公司的口号,这个口号并不好。美国谷歌公司自己不能清晰理解口号的含义,它也理解不了。美国谷歌公司也不能判定自己的所作所为,和口号有没有冲突。大概说起来,对错的情况可能五五、六四、七三分的样子,反正错是少不了的。

当然,美国谷歌公司只是一个商业公司,不能有太高的要求。商业公司的存续时间都是不确定的,有可能忽然就消失了,没有必要考虑那么多。虽然如此,也不改变这个口号不好的评价。

  1. 口号本身空洞,不具体,相当于什么都没有讲,口号要明确。
  2. 口号的要求,远远超出美国谷歌公司自身的能力,美国谷歌公司自己不但做不到,还经常做错。
  3. 选用这种口号,说明了美国谷歌公司的无知和狂妄,但这个口号不是公司正式口号,说明还有点自知之明。
  4. 这种过分大而无当的话,不适合有实际业务运作的机构,更不适合存续期间都不确定的商业公司。
  5. 最后,这是一个否定的口号。要知道,否定的难度,和肯定的难度相比,会上升一个数量级。如果不是没有办法,还是做难度低的事情比较好。

口号要简单、明确、清晰,不要模棱两可,意思隐晦。看到口号,人们不用想就知道他们要做什么。如果让人们揣摩口号的意思,就不是一个好的口号,恰当的口号,合适的口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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